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战略任务,全面落实学校“13836”总体发展思路,进一步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依据《三峡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实施意见》(三峡大社科〔2022〕5号),采取“雏鹰培育”公开征集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奖励培育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谱写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新篇章,面向新时代国家发展需求,抢抓国家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聚焦新时代国家和区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命题,积极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重点培育重大科研项目、高层次奖励、高质量论文、高级别智库成果,打造高水平学术团队和人才队伍,构建更加符合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特点与发展规律的学术生态。以窗口性指标带动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发展,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全面振兴。
二、实施原则
实施过程坚持成果导向为先,采取内控机制,实行柔性管理;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制定评估程序,培育对象采取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委托、多途径推荐、个人申请等方式相结合遴选;注重青年学者培育,重视省级基地和知名专家推荐;特殊事项,实行一事一议;经费总额控制。
三、申报内容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专项项目培育
四、申报条件
近三年内新进博士,或国家社科基金(含专项,下同)已结题,或近三年内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未获批,或近三年内未申报国家社科基金但获得省政府奖励,可申报本年度培育专项。
已获“人文社科振兴计划”(揭榜挂帅和雏鹰培育)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参与申报本次培育专项申报。
五、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
我院受理实物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学院推荐(每个学院限5项+2023拟立项国家基金数)、省级以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推荐(每个基地限1项)、国家社科基金专家团专家推荐(每位专家限1项)三种方式。项目负责人填报《三峡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雏鹰培育专项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由校内导师、推荐单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名),同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之一:
(1)最近一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活页;
(2)最近一次省政府奖励证书复印件;
(3)近三年新进博士提供博士期间至今发表的CSSCI或同级别论文复印件。
申报表和支撑材料采用A4正反打印,装订成一册,由学院、基地或专家提交到社发院行政楼319办公室,电子版《三峡大学“人文社科振兴计划”雏鹰培育专项申报表》(word版)统一与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联系人:朱德明,杜娅 电话:6392493
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
2023年9月7日